中新網10月2日電 第4次“江陳會”確定今年底以前在臺灣舉行,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1日表示,海基會、“陸委會”及相關部門已成立項目小組,積極籌備相關工作的規劃與執行。
據“中央社”報道,高孔廉在指出,在前3次會談經驗與基礎上,有關第4次“江陳會”及各優先協商議題,海基會已進行相關幕僚規劃與前置作業,未來將在“陸委會”的授權下,“適時與大陸方面進行聯系安排”。
高孔廉也介紹說,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大陸海協會會長陳云林在今年4月26日簽署兩岸金融合作、定期航班、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等3項協議后,據臺方統計,截至9月28日止,大陸已遣返臺灣刑事犯27人、經濟犯1人。
此外,法務部門就兩岸文書送達事宜,與大陸最高人民法院進行細部安排,近期內即將實施相互協助送達,以期透過兩岸司法互助管道,及時有效送達文書,確保訴訟案件合法進行,有效維護民眾訴訟權益。
而在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方面,高孔廉說,目前雙方金融主管機關已積極就MOU的內容展開協商,“相信很快就能簽署”,一旦達成監理共識,將可協助金融業者擴展業務,并提供臺商融資便利等現代化的金融服務。
為實地了解臺商在大陸的經營情況,高孔廉表示,繼去年底赴珠三角、廈漳泉探訪后,今年海基會陸續前往廣東、江蘇、環渤海等地區,聆聽臺商的意見。
針對臺商反映與建議事項,高孔廉指出,主管機關函復辦理的情形,海基會將在10月4日舉行的大陸臺商秋節活動中,提供與會臺商協會會長及代表參考。
高孔廉并說,隨著兩岸關系逐漸正常化、民間交流活動熱絡,自去年6月到今年8月,海基會接待的訪問團比前期大量成長11倍左右。
對于未來的業務推展,高孔廉表示,進一步推動兩岸經濟關系正常化是當局既定的政策,海基會將秉持“對等尊嚴、互利互惠”的原則,配合當局做好協商、交流、服務的工作。
另據報道,臺“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也表示,當局穩健開展,加速推動ECFA的立場清楚,只要兩岸準備好,即盡快展開協商,此外,陳江四次會預計12月底前召開。ECFA相關內容一定送交“立院”審議,充分尊重“立法院”監督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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