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十一月十六日電(記者 劉舒凌)備受關注的兩岸金融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于十一月十六日完成簽署。國務院臺辦發言人楊毅就此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楊毅指出,今年四月二十六日,海協會、;鶗谀暇┖炇稹逗{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建立了兩岸金融合作的框架。隨后,經過兩岸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的充分協商溝通,雙方對簽署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涉及的業務性、技術性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同意在信息交換、機構設立、危機處理、人員培訓和交流等方面開展合作,以確保對互設機構實施有效監管,維護兩岸金融市場的穩定發展。
楊毅表示,十一月十六日,兩岸銀行、證券及期貨、保險業監管合作備忘錄順利完成簽署。這是落實《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的具體舉措,標志著兩岸金融監管機構將據此建立監管合作機制,為進一步深化兩岸金融業交流與合作創造了積極條件,預示著兩岸金融合作將進入實質階段,有利于促進兩岸金融業的優勢互補和共同發展,有利于進一步優化大陸臺資企業的融資環境,在兩岸金融合作歷程上具有重要意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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