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6日電 據臺灣《經濟日報》報道,臺當局“金管會主委”陳沖15日表示,除大陸證監會核準的境內合格機構投資人(QDII)可在兩岸金融監理合作了解備忘錄(MOU)生效后投資臺股,“金管會”將一并思考開放大陸銀監會管轄的QDII來臺投資。
若同樣依10%上限計算,此舉可為臺股增加逾新臺幣250億元投資活水。這是“金管會”首度表示考慮開放銀監會核準的QDII來臺。根據今年4月發布的QDII來臺投資辦法,除明訂證監會核準的QDII可來臺投資,還有“其它經主管機關許可者”,“金管會”可引用該規定,開放銀監會管轄的QDII投資臺股。
證監會核準的QDII規模目前新臺幣1兆元,實際募集額度則約新臺幣3700億元,以大陸規定可來臺投資上限10%計算,可投資臺股金額約370億元至1000億元,被視為臺股活水;未來一旦連銀監會核準的QDII也可來臺投資,注入臺股的資金將更多。
陳沖昨天表示,關于QDII投資各產業別的上限,“金管會”正在洽商各單位意見,也會一并把銀監會核準的QDII投資臺股列入討論。
陳沖說,“金管會”將在相關法規寫清楚,允許來臺投資的QDII種類和投資限制;至于銀監會管轄的QDII是否愿意來臺投資,有其商業考慮。至于大陸保監會管轄的QDII目前核準額度有144.26億美元,但大陸尚未開放這類QDII投資海外。
因應MOU即將生效,已有QDII向證交所登記,除證監會轄下的華夏基金,有銀監會管轄的QDII探詢來臺投資事宜;“金管會”近期則密集研商QDII開放范圍和投資限額。
陳沖表示,“金管會”正在就QDII投資個別產業上限,洽詢各單位意見,例如有些產業不開放陸資來直接投資(指持股逾10%的政策投資),訂定間接投資(持股低于10%的財務投資)的比重便不能太高,可能完全不開放QDII財務投資該產業,或僅允許相當低的投資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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