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7日電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配合兩岸簽訂金融保險證券監(jiān)理備忘錄(MOU),臺當局“金管會”十六日公布兩岸金融、保險及證券開放辦法,最快下周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項目報告后,受理業(yè)者申請;國泰金控等十三家金控符合登陸條件,最快上半年就能核準金融、證券、保險業(yè)者登陸。
金融保險證券最快上半年登陸
“金管會”以較低門坎規(guī)范臺灣金融業(yè)“登陸”,臺灣金融機構赴大陸可設分行、子行及參股陸銀,但這三項業(yè)務只能選擇其中兩種。
大陸銀行雖然可以來臺設辦事處、分行、子行及參股臺灣銀行業(yè),但陸銀來臺須先設辦事處,滿兩年后才能申請設分行;至于參股條款目前暫不生效,要視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xié)議(ECFA)談判結果而定。
目前陸銀符合來臺設辦事處者,有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及招商銀行五家!敖鸸軙便y行局長桂先農說,對大陸金融業(yè)者“登臺”訂出高標準,主要是為ECFA協(xié)商預留空間。
他表示,臺灣銀行業(yè)登陸設分支據點、參股投資總額,不能超過凈值的百分之十五;金控公司則不得超過凈值的百分之十。以去年底財報來看,整體銀行赴大陸投資金額最多二百五十億元(新臺幣,下同),整體金控投資總額約為四百億至五百億元。開放登陸將循序漸進,“金管會”初估,初期只會放二、三家金控參股陸銀。
另外,為避免銀行業(yè)登陸從臺灣帶走大筆資金,“金管會”規(guī)定,公銀大陸分行放款資金,五成以上須來自大陸。另外,未來陸銀來臺設分行,不能吸收民眾小額存款,新臺幣存款業(yè)務以辦理每筆一百五十萬元以上定期存款為限。
雖然公銀參股陸銀、陸銀參股公銀有較嚴格限制,但兩岸保險業(yè)、證券期貨業(yè)相互設立據點與參股則大幅松綁。其中,預期有三家陸資保險公司(中國、平安與太平洋)、一家至三家陸資券商符合參股臺灣保險業(yè)、證券業(yè)的資格,參股上限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之間。
五家大陸銀行將可赴臺設辦事處
“金管會”昨日發(fā)布兩岸金融三業(yè)往來許可辦法,開放大陸銀行來臺設辦事處、分行及參股,共有中國、工商、建設、交通及招商銀行等五大陸銀,符合“登臺”條件。
金融三法一公布,等于對大陸金融業(yè)來臺“開門”,將沖擊臺灣金融市場生態(tài),尤其兩岸金融業(yè)爭取最力的臺商客戶,競爭將更激烈。
有關大陸金融業(yè)來臺申請案,“經濟部”修改相關辦法后受理。大陸金融業(yè)來臺采雙許可制,須向“經濟部”及“金管會”申請。
臺灣銀行登陸的部分,有十三家金控等多家金融業(yè)符合登陸資格,幾乎是統(tǒng)統(tǒng)有獎。根據辦法,銀行到大陸設分行、子行、參股等上限不得逾凈值百分之十五,初估約二百五十億元;金控參股陸銀上限為凈值百分之十,初估四、五百億元,“金管會”初期可能只開放二、三家金控參股陸銀。
由于銀行、金控登陸總額度分開計算,旗下有銀行的金控登陸彈性將最大,進可攻、退可守。證券方面,符合參股大陸券商的島內券商有十六家,投信有三十一家,期貨二十家。大陸券商來臺尚難估算。保險方面,可到大陸參股的島內保險業(yè),扣除已核準的四家外,尚有四家,包括中壽、明臺產、新光產及富邦產。
為免陸銀來臺沖擊臺灣金融市場,“金管會”為陸銀來臺設下高門坎,設立辦事處條件包括:須全球排名前一千大、在經濟合作發(fā)展組織(OECD)經營業(yè)務二年以上、無重大違規(guī)等條件,“金管會”初估有五家符合。
券商登陸參股上限放寬至凈值百分之四十
臺灣證券期貨業(yè)者赴陸投資總額占凈值比重上限放寬到百分之四十;另外,大陸證券期貨商可來臺設辦事處或參股。
臺灣證券期貨業(yè)者赴陸參股投資總金額占凈值比重上限放寬到百分之四十,但限制資本適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二百,且凈值須達七十億元以上。
另外,大陸證券期貨業(yè)者可望來臺設辦事處或參股。不過,“副主委”吳當杰表示,來臺參股還須先修改“經濟部”的陸資來臺投資正面表列項目,未來也會采取雙許可制,業(yè)者來臺必須向“金管會”和“經濟部”都提出申請。
大陸券商、期貨商來臺設立辦事處及參股投資家數均以 一家為限,母公司及海外子公司僅可擇一來臺,且須有設立海外分支機構經驗,若派任大陸籍人士擔任被參股業(yè)者董事,應先報請主管機關許可。
單一大陸券商、期貨商對臺灣單一上市柜同業(yè)持股上限為百分之五,非上市柜者為百分之十;全部陸資券商、期貨商對臺灣單一上市柜同業(yè)總持股上限則為百分之十,非上市柜為百分之十五。
金融業(yè)強化資本搶“登陸”
“金融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公布“金融三法”,可以登陸的健寶寶標準終于出爐,由于與日前傳出的標準相當,金融業(yè)者普遍表示,在資本質量符合資格的情況下,會盡速提出申請。
金控或銀行可選擇以母行或島內外子行,進入大陸市場,登陸條件方面,若欲設立分行者,資本適足率需高于百分之十,逾放比百分之二以下、覆蓋率高于六成;若欲設立子行者,第一類資本下限百分之八,逾放比須低于百分之一點五,覆蓋率則高于百分之百。
參股方面,島內金控或銀行參股大陸金融機構,以一家為限,并應有在OECD(經濟合作暨發(fā)展組織)設立分支機構五年經驗,銀行資本適足率須高于百分之十,逾放比百分之二以下,覆蓋率高于留成;金控參股須符合集團資本適足率百分之一百一以上,雙重杠桿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一百一十五。
針對“金管會”公布的登陸資格,金融業(yè)者并沒有太大的意外,且自今年起,內部都將登陸設點當作重要策略方向,尤其是已在大陸設有辦事處的銀行,多半預定在今年就可申請申格分行、子行,其中,大多數銀行準備先升格分行,信托商銀則看好消費金融內需發(fā)展,擬直接申請子行。
金融業(yè)者指出,除了持續(xù)觀察兩岸經濟合作協(xié)議(ECFA)的談判結果,是否對臺灣金融業(yè)者提供更多利基,例如承作人民幣業(yè)務外,今年也急需增強資本結構,準備到大陸“打硬仗”。
包括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合作金庫銀行等,今年皆有發(fā)債計劃,包括華銀、彰銀皆擬發(fā)債二百億元,合庫也不排除發(fā)債提升第一類資本適足率,除了可以設立分行外,也加緊達到設立子行門坎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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