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海協會與海基會在北京就“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舉行第三次專家工作商談。大陸方面由海協會理事、商務部臺港澳司司長唐煒帶隊,臺灣方面由海基會顧問、臺灣經濟主管部門有關負責人黃志鵬擔任團長。雙方就“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文本及5個附件深入交換意見,并取得實質進展。 中新社發 杜洋 攝
中新社北京6月13日電 (記者 路梅)海協會與海基會13日在北京就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舉行第三次專家工作商談并取得實質進展。海協會理事、商務部臺港澳司司長唐煒表示,ECFA的兩會專家工作商談至此基本結束。
商談結束后,海協會與海基會主談人共同向記者介紹了商談的基本情況。在本次商談中,雙方就協議文本基本達成共識,協議文本由序言及總則、貿易與投資、經濟合作、早期收獲、其他等5章共16條組成,其內容涵蓋兩岸間主要的經濟活動。
唐煒表示,從1月26日開始,兩會專家工作商談共舉行了3次,這期間雙方通過頻密的溝通交換看法、交流觀點,至此終于基本完成了工作商談。
他表示,希望通過框架協議的達成,為兩岸創造制度化的、便利化的,越來越自由化的經貿環境;在平等的、互利雙贏的,同時能夠關照雙方關切的貿易和投資環境里,幫助兩岸工商業界的相關產業融通貿易、相互投資。
唐煒指出,對于外界關切的早收貨物情況、服務貿易開放問題、貿易救濟及爭端解決等問題,雙方也進行了深入周密的討論和策劃。協議的主體部分已經完成,一些具體的技術工作雙方專家還在繼續磋商,進行收尾工作。
海基會顧問、臺灣“經濟部國貿局長”黃志鵬表示,目前為止雙方尚未交換早期收獲清單,仍在磋商細節。但大體上說,臺灣的早收項目約有500項,大陸早收項目約200項,并已基本達成共識。
唐煒表示,大陸提供給臺灣的早收項目,更多的是關注到了臺灣的優勢產業、中小企業、基層民眾的需求。而在早收項目要價時,大陸則秉持兩個原則,一是大陸真正能夠向臺灣提供的比較優質的、有特色的產品,二是盡量避免對臺灣主導產業、劣勢產業和弱勢群體的沖擊,希望通過這種安排盡可能使兩岸民眾在ECFA里獲得的利益最大化。
“兩岸百姓賦予我們的工作任務,我們初步完成了,完成得好不好,還要留待今后的實踐來檢驗。”唐煒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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