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的山城重慶暑意漸濃。眾所矚目的兩岸兩會領導人第五次會談,29日將在這里登場。作為本次會談的“重頭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簽署由此進入“讀秒倒計時”。即將見證這一歷史時刻的仲夏山城,在兩岸各界的“聚焦”下,又平添了幾分熱度。
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是針對兩岸經濟關系正常化、制度化、自由化所作的特殊安排。“簽署這份協議是兩岸經貿交流20多年的必然結果,也是日益擴大的兩岸經濟規模所必須的制度化安排。”中國社科院臺灣研究所副所長張冠華說。
在兩岸交流發展的大潮中,簽署一份這樣的協議可謂醞釀已久。早在2005年4月,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與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在歷史性的會談后共同發布的“兩岸和平發展共同愿景”中,即明確提出“促進兩岸經濟全面交流,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
其后,兩岸有識之士不斷探討和呼吁,兩岸應以簽署協議的方式建立經濟合作機制,實現經濟關系正常化,推動經濟合作制度化。
2008年兩岸關系實現歷史轉折后,臺灣方面提出希望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同年底,胡錦濤總書記在紀念《告臺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座談會上明確提出:“我們期待實現兩岸經濟關系正常化,推動經濟合作制度化,為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奠定更為扎實的物質基礎、提供更為強大的經濟動力。兩岸可以為此簽定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以最大限度實現優勢互補、互惠互利。”
大陸方面穩步踐行著胡總書記的宣示和承諾。2009年12月,兩會領導人在臺中舉行第四次會談,同意將這項協議納入第五次兩會協商重點推動的議題。
隨后,兩岸雙方在兩會框架下,本著“先易后難、求同存異、循序漸進、積極穩妥”的原則,啟動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協商進程,并不斷取得實質性進展。
2010年1月,關于ECFA的兩會首次專家工作商談在北京舉行。雙方就協議名稱、基本結構、建立商談工作機制等問題交換了意見,并取得多項共識。
“雙方一致認為,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有利于兩岸展開進一步的經濟合作,有利于兩岸共同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和國際經濟激烈競爭的挑戰,有利于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有利于增進兩岸人民的福祉。”商談公報寫道。
隨后5個月里,兩會又分別在臺灣桃園和北京舉行了兩次專家工作商談,漸次敲定協議文本構成、早期收獲計劃等重要內容。
憶及這項協議的“誕生”過程,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說,在這3次公開會談以外,兩岸兩會還舉行了10次內部溝通。“磋商所涉及部門之廣泛、內容之豐富、問題之復雜、時程之緊湊、協調之艱難,在兩會協商史上前所未有。”
經過兩岸雙方共同努力,兩會目前已就框架協議的序言、正文及5個附件達成一致,這份在兩岸關系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協議,確定將在6月29日由兩會領導人完成簽署,為兩岸經濟關系正常化“下錨定樁”。
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主任王毅表示:“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對兩岸經濟發展都有好處,也應當經得起實踐和歷史的檢驗。”
值得關注的是,兩會領導人第五次會談還將就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簽署協議。這是在ECFA框架下的一份單項協議,將對兩岸經濟、文化合作的良性發展發揮重要作用。
“本次會談成果必將為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奠定更加堅實的物質基礎。”張冠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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