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0日電 臺灣《經濟日報》今日在要聞版報道,臺當局有意開放在臺投資的大陸法人,根據(jù)“需求”,自由購買廠房、商辦大樓和住宅,同時還可申請銀行貸款。不過,這項政策施行初期,將排除投機性炒房及一般大陸自然人適用。
“陸委會副主委”傅棟成19日指出,陸資來臺辦法公布后,將準許獲準來臺投資的大陸法人,能夠在臺添購廠房、辦公室和員工住宅,“金管會”近期也將研議大陸法人在臺買房能夠貸款的成數(shù)。
早先有消息指出,臺灣將準予大陸法人取得五成貸款,傅棟成并未證實。
傅棟成說:“陸資來了就可以買,不能等到人家都來投資了,還不準人家買廠房、辦公室。”而且全憑陸資來臺投資需求,不會硬性設限。
傅棟成表示,開放有意來臺投資的大陸法人,可以自由購買商辦、廠房、住宅,即是比照現(xiàn)行開放給外商規(guī)格辦理。
不過,這項政策僅限定有意來臺進行事業(yè)投資的大陸法人,排除其它可能從事投機性炒房的法人或個人,和早前不少臺灣建商呼吁,全面開放陸資購買臺灣房地產,相距甚遠。
傅棟成表示,目前主管機關還無意開放一般陸資在臺從事投機性買房,日后是否會放行,得要看政策施行初期狀況與屆時是否存再開放條件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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