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29日電 (記者 黃少華)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有關負責人29日表示,經與臺灣海基會商定,兩岸商簽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第二次兩會專家工作商談定于3月31日至4月1日在臺北舉行。
這位負責人說,第一次工作商談結束后,雙方就推進商談進程各自進行了積極努力和精心準備,為新一輪專家工作商談的舉行創造了有利條件。
此前,兩岸商簽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第一次兩會專家工作商談今年1月26日在北京舉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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