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4日電 震驚社會的新店方姓少女奸殺案,板橋地檢署查出,徐志皓奸殺方女后,還把另一名鄧姓少女載到山區(qū)企圖殺害,經(jīng)同伙友人許姓少年勸阻才作罷;檢察官認為徐惡性重大,有永久與世隔絕必要,依性侵殺人罪嫌起訴,并求處死刑。
起訴徐志皓的檢察官陳宣每說,這是她看過最殘忍的命案,惡性太過重大,不得不求處死刑。
起訴書指出,去年十一月六日,徐志皓(十九歲)與十五歲許姓少年(涉幫助殺人罪,少年法庭審理中)透過網(wǎng)絡(luò)邀約同校同學鄧姓少女,鄧女則找同班的方姓少女陪同,四人步行到徐、許兩人在新店市力行路的租屋處。
徐志皓將兩名少女擊昏、捆綁,鄧姓少女被許帶到另一個房間,徐則性侵方女,方女驚醒不斷反抗尖叫;徐、許兩人討論善后處理時,徐提議殺人滅口,但許說“人是你強奸的,不關(guān)我的事”,徐就掐住方女脖子,還叫許壓制方女雙腳,直到方女嘴唇發(fā)黑,才把方女抬到浴室。
徐志皓見被害人還在喘息,又拿刀朝方女左頸大動脈刺一刀放血,被害人死后,徐、許以蓮蓬頭清洗遺體,裝入黑色塑料袋后朝一樓雜草處丟棄。
徐志皓并借了曾姓二房東的摩托車,將水果刀藏在摩托車置物箱,與許姓少年前后夾住鄧姓少女,以“三貼”方式騎到新店平廣山區(qū);徐一度拿刀要殺鄧女,但被許阻止。
后來三人返回力行路住處,徐拿手機給鄧女,要她自己進去廁所拍裸照,鄧女拍了自己臉部二十張照片;徐恐嚇鄧女“如果把這件事說出來,要對你不利”,鄧女才得以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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