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3日電 為方便災區居民申報災害損失,臺灣稅務部門提供多項便民服務措施,但現在卻傳出有非災區民眾趁機混水摸魚,替未受到“莫拉克”風災影響的南部扶養親屬列報災害損失,稅務部門目前正協調納稅人希望主動撤回。
據臺灣媒體報道,“莫拉克”臺風、水災造成臺灣南部人員及財產的重大損失,且大部分受災嚴重地區都是南區稅務部門的所轄范圍,當地稅務部門因此提供多項便民服務措施,除了設計簡易的災害損失申報表,延長災害損失報備期限為3個月,個人所得稅災損金額在15萬元以下者,也可以由村里干事或稅務部門同仁代為填表,且可免附證件。
不過,稅務部門近期在處理民眾申報災損案件時卻發現有中部地區民眾趁機混水摸魚,替未受到風災影響的南部扶養親屬列報災害損失。
據有關官員表示,由于申報人為公務員,目前正協調申報人希望主動撤回申請案件,如申報人不愿撤回,恐將案件移請該申報人服務機關政風單位處理。
稅務部門也吁請民眾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列報扶養南部親屬者,若該地區未受到風災影響,千萬不要虛報災害損失,一經查獲,除補稅送罰外,也可能涉及偽造文書等違反其它法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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