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5日電 撿到手機SIM卡,不要占為己有,以免觸法。據“中央社”報道,臺北縣1名軍人撿到手機SIM卡,不但據為己有,還帶回家,最后被他的弟弟使用狂打,電話費高達1萬余元,警方今將兩兄弟函送法辦。
李姓現役軍人3個月前在桃園營區內撿到1片手機SIM卡,他除占為己有外,放假時還將SIM卡帶回家,放在家中,李男還在就讀高職的弟弟,剛好手機遭停話,發現SIM卡后,李男弟弟擅自將卡片插入手機。
由于可以通話,李男弟弟就狂叩猛打,還借給同學撥打,1個月通話費竟高達新臺幣1萬2000元,被害人收到賬單,發現高達1萬多元的通話費,驚訝不已,立即前往電信公司調出通聯紀錄,并向警方報案。
臺北縣瑞芳警分局獲報后,進行調查,查出李男的弟弟涉案,經傳喚兄弟兩人才了解事件始末,警方今天將李男依侵占罪及違反電信法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李男的弟弟也列為關系人一同函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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