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 12月18日電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立法機構17日續審“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通過“文建會主委”盛治仁提議,比照“工研院”設置辦法成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研究院”,以取代原議之“文創基金會”,預計最快可在明年下半年正式成立。
臺“立院”審議“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草案,因多位“立委”憂慮若設立基金會,日后將可規避“立院”監督,經多次討論未獲共識。
有“立委”建議應捐助設立財團法人機構取代,并舉例參考“工研院”、“資策會”或韓國的文化振興院。因此,盛治仁昨拋出“財團法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研究院(簡稱文創院)”的構想,獲得朝野“立委”支持通過。
盛治仁表示,“文創院”將比照“工研院”設置董事會,下設五個小組,整體規模將有四至五十位約聘人員,主要任務則是提供專業咨詢服務、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及流通、建立文創跨產業情報網及經紀證照機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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