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30日電 據臺灣TVBS報道,臺灣“大選”期間,名嘴金恒煒在造勢晚會上指周美青在哈佛大學被警察抓到在圖書館偷報紙,周美青認為所言不實提告求償500萬元。臺北高院30日判決金恒煒必須賠償60萬。
去年10月,臺北法院判決金恒煒敗訴,必須賠償周美青60萬元,登道歉啟事;不過,金恒煒不滿,堅持上訴,事隔6個月,臺北高院今日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金恒煒必須賠償60萬,不過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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