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2日電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臺灣桃園縣王姓補習班老師(54歲),對班上初中女學生有好感,2009年以送畢業禮物約女生碰面,并在女生行經路上等候,看到女生獨自行走,從正面抱住女生,并強吻該女生,女生驚嚇逃跑報案,桃園地院22日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王姓老師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新臺幣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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