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8日電 臺灣《中國時報》今日在頭版頭條報道,臺當局“教育部”決定將《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更名為《補習教育法》,并增訂“補習班不得招收未足六歲兒童”條文。此修正案提交“行政院”、再轉“立法院”審議通過后,預估全臺四千多家兒童英語等補習班可能面臨經營困境。
“教育部”官員說,為保護學齡前兒童身心發展,修法明文禁止補習班招收六歲以下兒童,但有助兒童身體律動、藝術涵養者,不在此限。也就是說,未來兒童英語、珠心算、速讀等補習班不能招收六歲以下兒童,但音樂、舞蹈補習班不受影響。
二零零七年“教育部”即曾提出這項修正案,當時補教界大反彈,“立法院”仍一讀通過。去年初“立法院”改選后,草案被退回。二次政黨輪替后,“教育部”重提此案,并經“部務會報”通過。
“教育部”統計,目前全臺短期補習班共一萬八千六百九十九家,其中很多英語、速讀、珠心算等補習班招收六歲以下兒童。未來一旦修法通過,預估全臺有四分之一補習班可能受沖擊。
現行相關法令未規范補習班招生年齡限制,造成兒童美語補習班大行其道,補習班招收一名學齡前兒童,一年收費可能達三十萬元,比貴族幼稚園還貴。
但目前六歲以下兒童可上幼稚園、托兒所,臺灣幼兒教育改革研究會理事長林佩蓉表示,幼稚園、托兒所依規定要設在一樓或低層樓,以免學生出意外,老師也都要修過幼兒教育學分;現行法律對補習班卻沒有這些規定。
許多家長急著將小孩送到兒童美語補習班,期望“不要輸在起跑點上”。林佩蓉說,“學齡前學英語,長大后英語不見得好。”許多小朋友在六歲以前學英語,很容易自滿,造成之后的閱讀、寫作學不好。臺大教授也曾做過研究,英語很好的臺大學生,普遍不是學齡前就開始學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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