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0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臺“教育部長”吳清基10日表示,會在陸生來臺辦法中明定,大陸學生來臺求學若與臺灣民眾結婚,就不能繼續留在臺灣求學。
臺“立法院內政、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聯席審查攸關采認大陸學歷的“兩岸人民關系條例”草案,民進黨“立委”邱議瑩稱,陸生來臺如果與臺灣民眾結婚,接下來就有可能以“依親”資格取得身份證,也可以在臺灣打工、工作。
吳清基答詢表示,陸生來臺的目的是求學,一旦結婚不符原本來臺目的,就不能繼續留在臺灣求學。臺當局“教育部”會在陸生來臺辦法中明定相關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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