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家第二代成員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赴臺北地檢署應(yīng)訊,三人全部承認作偽證,原本遭“境管”的陳幸妤,遭到限制離臺。
臺灣資深政論家、電影導(dǎo)演王正方昨天在華夏經(jīng)緯網(wǎng)刊登評論文章,原文摘錄如下:
陳幸妤向法庭提陳報狀:八月起將帶著大兒子趙翊安、二兒子趙翊廷赴美國進修,為時一年以上,已申請到美國紐約大學(xué)的植牙課程,也辦好留學(xué)簽證;她在狀子中附有留學(xué)簽證、入學(xué)通知書等資料,希望檢方解除對她的境管處分。檢察官認為,陳幸妤觸犯的雖不是重罪,但她自陳將遠赴美國一年,八月就要出境,即使其涉及的偽證罪由地檢署快速偵結(jié),未來若案件起訴,還顧及法院審判的時程問題,因此對她采取限制出境處分。臺北地檢署解釋,限制陳幸妤出境,主要目的是保全案件能夠順利偵查,法律上沒有小罪就不必限制出境的規(guī)定。
陳家第二代在法庭上坦然認了偽證罪,表現(xiàn)比他們的父母爽快多了。可能是因為偽證罪是小罪,如果法庭輕判,說不定可以獲得緩刑處分。陳幸妤遞的那份陳情狀究竟有何用意?她曾兩度去美國考試,計劃在美學(xué)植牙技術(shù),眾所周知。其實她根本去不了,有消息傳來,美國方面已經(jīng)注銷了陳氏姐弟的簽證,將他們列入不受歡迎人士。或許陳幸妤想考考檢察官,我有了美國的入學(xué)許可、簽證,理由正當,你能不準我去嗎?還我自由之身,否則就是政治迫害。解除出境管制雖然去不成美國,去日本不用簽證,加拿大、澳洲只要有錢就可以前去,何況在日本、加拿大都有扁家吳家的至親好友。不料此舉弄巧成拙,檢察官索性來了個絕殺,限制陳幸妤出境。
名嘴胡忠信在政論節(jié)目中表示,陳幸妤被境管,就不只是單純因為偽證罪,據(jù)他了解,扁家在美國洗錢的證據(jù)已被掌握,估計約有價值80億(新臺幣,下同)存在美國。據(jù)說美方已將資料送回臺灣。陳幸妤遭限制出境,是為了接下來的洗錢案件。國民黨籍“立委”邱毅23日上午也指出,陳幸妤遭限制出境,顯示北檢掌握了比特偵組更進一步的數(shù)據(jù),數(shù)據(jù)很可能和美國先前注銷陳致中赴美簽證,及三度刁難陳幸妤的簽證有關(guān)。他相信,接下來臺北地檢署要偵辦的除了陳幸妤、陳致中姐弟兩人的偽證罪外,還有貪污、洗錢及侵占公務(wù)等。邱毅表示,特偵組以偽證罪移送陳幸妤姐弟,兩人以為坦然承認偽證罪就可以解除境管,陳幸妤可以順利到美國。沒想到,美國方面已經(jīng)掌握陳幸妤和扁家在美國的相關(guān)賬戶、置產(chǎn)投資的資料。邱毅推測,美國所掌握的資料,己證明陳幸妤是扁案的重要涉嫌人,因此陳幸妤必須留在臺灣。
有名嘴爆出,在5.7億,7.4億之外,還有存在美國的第三密賬之說,安排在陳幸妤名下,數(shù)目有80億臺幣以上,所以她急著去美國轉(zhuǎn)賬或以其它方式處理。除此之外陳府在日本的大宗資產(chǎn)也亟待安排,只有她可以出境辦事,夜長夢多,拖下去對扁家更加不利。這個說法有待檢察單位的證實。
陳水扁在獄中托探訪他的人傳話,說檢察官限制他女兒出境,是趕盡殺絕滅族的手法,他絕不屈服,要奮戰(zhàn)到底。扁的斗志又興起,不再尋死覓活,那樣只令親人擔心,絕食也不敢玩真的,半途而廢,何苦呢?檢察官并沒有趕盡殺絕,他們沒那個本事,扁的兒女已經(jīng)痛快地在庭上認罪,限制有罪在身的人出境,沒有不妥之處。民黨前“立法委員”沈富雄表示,有了黃芳彥的前車之鑒,陳幸妤一旦不回來,檢方難以卸責,無法杜悠悠之口。這也是合理的考慮。
最尷尬的又是蔡英文,她已經(jīng)說服了李遠哲等名流聯(lián)名簽署營救陳水扁出獄,萬一扁家在美國洗錢資料給抖了出來,簽字救扁的人、事、都會很難看。花了許多精力、時間營救扁,只令得民進黨灰頭土臉,為年底的縣市長選舉幫倒忙。難道民進黨想不到更值得做的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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