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8日電 馬英九控告“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偵辦特別費案涉制作不實筆錄,全案已不起訴、再議駁回。臺北地方法院今天證實,馬英九已于3月間透過律師聲請交付審判,合議庭尚未裁定結果。
“中央社”報道,2007年當時查黑中心將馬英九擔任臺北市長任內特別費案依貪污罪嫌起訴,審理期間,馬英九律師團發現當時查黑中心檢察官侯寬仁在偵辦期間訊問證人吳麗洳時,有誘導訊問、扭曲證人證詞之嫌,因而控告侯寬仁偽造文書。
臺北地檢署去年12月31日偵結,認為當時侯寬仁制作的筆錄縱然過于簡略,但侯寬仁并無偽文的故意,且問題筆錄在審理期間被認定無證據能力,因此對侯寬仁不起訴。馬英九后來又向高檢署提出再議,但遭到駁回。
臺北地方法院發言人黃俊明表示,北院的確在今年3月初,收到馬英九透過律師向法院聲請將案件交付審判,但到目前為止,合議庭都還沒做出裁定,如果合議庭裁準全案交付審判,就視同侯寬仁遭起訴,屆時法院將開庭傳被告、公訴檢察官開庭,但若合議庭駁回,馬英九方面也不能再提抗告。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