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4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當局“勞保局”前后任總經理史哲、廖碧英被指在任內,以前“勞委會主委”陳菊的私人飲宴發票核銷公關費,金額約新臺幣三萬元。“調查局”北機組懷疑有弊端,將全案函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被函送的五人是史哲(現任高雄市文化局長)、廖碧英、陳菊,及陳菊擔任“勞委會主委”期間的機要秘書黃惠敏、李秀芬。檢察官近日傳喚陳菊等人,說明相關經費核銷流程及流向。
陳菊在北機組調查時堅稱,她私人的飲宴向來都是自己埋單,絕對沒有詐領公帑,也從未不當使用特別費或公關費;她通常將發票或單據交由黃惠敏、李秀芬處理,部分發票為何被拿到“勞保局”核銷,她不清楚。
據調查,史哲與廖碧英在“勞保局”總經理任內,共持八張私人發票請領公關經費,依規定,公關費只能用在“勞保局”業務、會議或聯誼活動等項目。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