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日電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民進黨“立委”余天在去年三月臺灣“大選”期間,在高雄的造勢晚會上說“馬九英全家都有‘美國護照’”,被控違反“選罷法”。板橋地方法院一審判其無罪,臺灣高等法院2日再度開庭,余天表示會這么說都是因為看到媒體報道,自己絕對沒有犯罪的意圖。
因為說出“馬九英全家都有‘美國護照’”這一句話,讓余天惹上官司,被控違反“選罷法”當中的意圖使人不當選,但一審板橋地方法院判余天無罪,檢察官上訴二審開庭,只不過余天似乎把一切的過錯都推給媒體。
余天稱:“都是媒體說的呀,我們無法求證呀,而且大家現在也都還不知道是真是假。”他表示,因為剛上任不熟政壇文化,以后會謹言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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