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3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臺當局“檢察總長”陳聰明適任與否引發爭議,馬英九今天(3日)表示,陳聰明適不適任,主管機關是“法務部”,不是他應該去干預的項目。
馬英九表示,不是他不沾鍋,而是他也沒有著力點;陳聰明雖然是由“總統”來提名,但是沒有說“總統”可以予以免職,因此在這方面,制度上是不是需要做任何調整,有可以討論的空間,不過,至少目前為止,在還沒有法制之前,“我不可能在這個時候去公布我自己的好惡,或者甚至于采取任何強制的手段”。
馬英九指出,“檢察總長”原先不是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后來改制,修改“法院組織法”,才產生了目前的情況,且條文里面,給予4年的任期保障,但沒有任何的退場機制。
馬英九強調,現在陳聰明適不適任,主管機關是“法務部”,到目前為止,在“法院組織法”的框架下,“法務部”還是負責指揮監督的長官,所以應由“法務部”來進行相關的考核,并且做必要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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