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30日電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家族弊案,30日完成扁家賬房陳鎮慧部分言詞辯論后,全案辯論終結,訂于9月11日下午4時宣判。至于陳致中夫婦聲請認罪協商遭特偵組拒絕,經合議庭于下周二開庭確認后,陳致中夫婦部分將重啟普通審理程序,能否趕得及一并宣判仍有變量,若審理進度不及,最可能的情況是將陳致中夫婦部分另案審結。
臺北地院共受理特偵組起訴的扁家弊案14名被告,其中扁、珍等七名被告已經完成言詞辯論;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吳景茂、陳俊英夫婦、力拓營造董事長郭銓慶、扁家白手套蔡銘杰等六人聲請認罪協商,吳淑珍好友蔡美利則因重病,迄今無法出庭受審。
法界人士表示,下周二,由扁案合議庭召開的認罪協商庭,將會確認陳致中夫婦是否進入認罪協商,或改以普通程序進行審理,屆時陳致中夫婦是否仍堅持認罪,或改以無罪答辯,仍有變化,因此是否會一并在9月11日當天一并宣判,成了未知數。
至于供出南港展館弊案的郭銓慶,在偵查中經檢察官同意轉為污點證人,極有可能獲得免刑;陳鎮慧也因檢方認為她對扁案有悔過立功的具體表現,獲得免刑或輕判的機會極高。
此外,臺北地院上午審理機要費案,扁任內出納陳鎮慧說,機要費剩余款搬回玉山官邸后,陳水扁夫人吳淑珍會整理出整數與零頭分別存放;吳淑珍稍早說,她會將公款與私款分別放在官邸保險箱的上、下層,陳鎮慧的說法,顯示吳淑珍并無區分公、私款,扁案接近尾聲,吳淑珍的謊言再被戳破。
法官徐千惠上午并針對2006年7月28日,陳鎮慧接受當時的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偵訊時,曾供稱她保管的機密費并沒有賬冊和任何紀錄,徐千惠訊問陳鎮慧當時為何會作出不實的陳述。陳鎮慧說,因為當時的主任林德訓有告訴她,馬永成前主任也有說過,要她配合這樣講,因為長官要求,她當時也不知道該怎么辦?
陳鎮慧上午出庭表示認罪意愿不變,并稱陳水扁辦公室有個保險箱,是吳淑珍有一次叫她去清點她才知道的,而時間是在扁連任后,陳鎮慧說,吳淑珍經常要她去匯款,還有一次買了瑞士法郎帶回官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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