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家族弊案,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和兒子陳致中坦承作偽證,合議庭認為陳水扁的證詞和子女的偽證內容相同,扁是否涉及教唆偽證,檢方應另行偵辦。
臺灣檢方前查黑中心當年偵辦機要費案,傳喚陳幸妤、陳致中和趙建銘作證,陳幸妤等人證稱提供給吳淑珍的發票都是因公支出。特偵組追查扁家弊案,認為吳淑珍涉嫌教唆陳幸妤等人偽證,陳幸妤等人也坦承。
合議庭指出,陳幸妤從查黑中心作偽證后的第二天,查黑中心到官邸就訊陳水扁,扁的說詞竟然和陳幸妤的證詞一模一樣,供稱是他請陳幸妤、趙建銘和陳致中買東西送人,錢由陳幸妤等人墊付,吳淑珍才給他們錢,再拿發票請領機要費。
當時檢察官問陳水扁,何時叫陳幸妤等人用機要費宴請賓客,賓客的對象又是誰?陳水扁回答:“都是一些長輩朋友,姓名我記不清楚。”合議庭認為,陳幸妤等人既已承認偽證,陳水扁的供述也屬虛偽不實,甚至有教唆偽證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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