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1日電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陳水扁弊案整個訴訟過程高潮不斷,本來應該單純為他辯護的律師都一換再換,從最早人稱“御用律師”的顧立雄主動放棄,到最后由公設辯護人為陳水扁辯護,整個過程充滿戲劇性,也對案件審理與宣判帶來直接間接的效應。
扁案爆發后,只要顧立雄現身媒體鏡頭前,總被冠上陳水扁御用律師的稱號,但去年8月19日他宣布不再為陳水扁機要費等案子擔任辯護律師,隔天(8月20日)媒體追問原因,顧立雄表示,“我已經算是很有EQ的了,但是我沒有辦法接受我每天來法庭,還要面對你們(媒體記者)這樣的騷擾。”
資深媒體人黃光芹指出,“他這樣一個律師,跟扁家關系那么好,為什么臨陣脫逃?我認為說只有一個原因,就是他覺得阿扁騙他。”當媒體都這樣揣測還大幅報道,資深律師說多少可能會影響到法官的審理與判決,律師李永然表示,“法官他還是人,難免呢?他還是有時候可能會受到各種因素的干擾或者是影響。”
之后陳水扁的律師,改由鄭文龍、石宜琳為主力,但今年5月21日換成陳水扁結束這所有律師的委任關系,甚至臺北地方法院依法為他安排的公設辯護人曾德榮,陳水扁一開始也拒絕見面,簡單說,他就是不要任何律師為他辯護了。是否就是審理和宣判的意義沒那么大?李永然表示,“但是在法庭外的這樣一個包含輿論或者是人權團體關注的時候,它會變成是一個突顯的這個話題。”
黃光芹表示,“因為有其它的證人跟證物顯示的非常清楚,所以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一個政治操作,所以律師在這邊就變成無用論,你再律師再幫他做無罪的抗辯,跟事實的呈現有很大的落差,所以他希望在政治上面有所突破。”李永然說,“就是在向外強烈的釋放一種訊息說,法院似乎已經有定見了,我再找什么辯護人,這個選任辯護人也沒有什么用嘛!”
陳水扁最后終究接受了地院公設辯護人為他辯護,恐怕也不是為了案件本身的審理。李永然說,“這個公設辯護人,他是因為職務上被安排來為你從事辯護,那人家也很認真的、很努力的來為你做辯護,那如果你呢?都完全不予理會,我想恐怕在社會上是很難諒解這樣的情況,觀感會不好。”
黃光芹表示,“其實那個是無謂的,就是說你最后還是敵不過司法的一個判決,那所以阿扁他唯一能寄望的,就是說希望他二審有轉圜,到高院的那個部分。”話里似乎透露,陳水扁一審恐怕在劫難逃,但他眼光已經看向未來,進入高院二審階段,他會再找新律師,還是依法接受高院新指派的公設辯護人,將會是他另一個新的權謀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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