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圖:陳水扁夫婦一審被判無期 中新社發 李俊鋒 攝
中新網9月13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族洗錢案,認定扁家以國泰世華銀行保管室的八億元(新臺幣,下同)不法所得,動用其中六千萬元交給黃芳彥,支付購買兩戶寶徠豪宅,涉及洗錢,日前已下令凍結寶徠兩戶房產,禁止移轉買賣,日后若經法院判決有罪定讞,將依法宣告沒入。
此外,特偵組也全面凍結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利用親友作人頭的相關洗錢帳戶。其中,被檢方認定是吳淑珍洗錢重要帳戶的吳景茂彰銀民生分行帳戶內,一千余萬元定存,檢方懷疑是贓款,也予以凍結。
檢方是在今年五月間,行文地政機關,以涉及洗錢理由,凍結扁家位于臺北市的寶徠花園廣場十五樓、十七樓兩戶房產,禁止扁家移轉買賣,防范趁機脫產。
為了追查扁家資金,檢方曾調閱扁珍及陳致中等帳戶。由于檢方無法認定扁家成員帳戶內的資金,全部是不法所得,因此目前還沒有凍結扁家成員帳戶的動作。
其中,檢方發現,陳致中帳戶在他學生時代,扁珍曾一年匯入一百萬,認定是父母的合法贈與。扁的帳戶內,則包含他擔任臺北市長、“總統”時的薪資,檢方無法凍結其帳戶,將等判決確定后,再行處理。
檢方查出,二00六年間,扁家在國泰世華銀行保管室共存放八億元,吳淑珍因當時紅衫軍倒扁、及女婿趙建銘涉及臺開案,擔心龐大資產曝光,遂找友人黃芳彥,自保管室中提出六千萬元,交給黃芳彥。
不久,吳淑珍考量到扁卸任后的住所,就相中北市信義路的寶徠花園廣場。吳淑珍為了買寶徠,藉前中鋼董事長林文淵關系,找上漢來飯店負責人侯西峰幫忙找人頭出面購買。侯西峰再請友人高興昌負責人呂泰榮,呂則找上胞姊呂和霖出面代扁家在二00六年預購兩戶寶徠房屋,總價一億四千萬元。
吳淑珍要黃芳彥自保管的六千萬元中,拿出四千萬支付頭期款,經由侯西峰等再轉交呂和霖支付建商。其余的二千萬元,則作為扁家寶徠兩戶的裝潢費用;尾款部分,雖由呂和霖名義向國泰世華銀行申貸,但實際房貸都由是扁家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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