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4日電 陳水扁家族弊案13日一審宣判,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就陳鎮慧等4人,檢方傾向不上訴。此外,律師蔡茂松認為,一審在扁緘默又密集開庭下,不到8個月結案,若二審比照審理,加上法官經驗豐富,扁即使“大鳴大放”,半年內應可以結案,但上訴三審后,發回機率很大。
二審結案最快半年
陳水扁一審雖將鄭文龍、石宜琳及洪貴叄等律師解除委任,如今又被重判無期徒刑,將重新委任律師團上訴二審。鄭文龍13日表示,會建議扁一定要上訴,“主張一審判決無效,二審最好發回由周占春法官審理。”
至于扁案進入二審后還要多久才會結案、定讞,律師蔡茂松認為,一審在扁緘默又密集開庭下,不到8個月結案,若二審比照審理,加上法官經驗豐富,扁即使“大鳴大放”,半年內應可以結案,但上訴三審后,發回機率很大。
其介紹說,扁婿趙建銘涉及的臺開弊案目前還在更二審就是典型案例,而扁案是世紀弊案,各級法院都會列為最矚目案件優先審理,因此分析約四年就會定讞。
緩刑4人 檢擬不上訴
在扁家弊案中,除供出重大案情的陳鎮慧獲判免刑外,認罪的吳景茂、陳俊英夫婦及蔡銘哲、蔡銘杰兄弟與黃睿靚也都獲判附條件緩刑,但檢方認為,蔡銘哲涉案情節重僅判捐款300萬元,而為人頭的黃睿靚須捐款2億元,有違比例原則,故傾向就蔡銘哲與黃睿靚部分上訴。
據悉,因陳鎮慧供出扁家搬錢、濫用機要費等重大案情,特偵組本就請求法院免除其刑,如今法院判她免刑,與特偵組訴求相符。而一路認罪的吳景茂夫婦與蔡銘杰獲判緩刑,檢方也無意見,因此就陳鎮慧等4人檢方傾向不上訴。
但檢方認為,同獲緩刑的黃睿靚,須捐2億元,有“巨款換緩刑”是否妥適的問題,因此將待今收到判決書后研議是否上訴。
對此律師李傳侯認為,黃睿靚若上訴高院,法官應只會斟酌要求她捐款2億元是否合理,而不致影響她的緩刑。
高雄市議員鄭新助昨前往探視吳淑珍后轉述,吳淑珍與陳致中看來都算平靜,但吳淑珍認為判得太重,扁家一定會上訴。她還表示本周將北上看望陳水扁。
檢方對扁案緩刑被告上訴傾向
◎黃睿靚 洗錢案
.判決結果:判1年8月,并科罰金1.5億元,緩刑5年,須支付2億元
.檢方態度:傾向上訴
◎陳鎮慧 機要費
.判決結果:免刑
.檢方態度:傾向不上訴
◎蔡銘哲 龍潭案、南港案、洗錢案
.判決結果:判2年,緩刑5年,須支付300萬元
.檢方態度:捐款金額過低,是否上訴尚待決定
◎蔡銘杰 龍潭案
.判決結果:判2年,緩刑5年,須支付1000萬元
.檢方態度:傾向不上訴
◎吳景茂、陳俊英 洗錢案
.判決結果:判2年,緩刑5年,須支付國庫各300萬元
.檢方態度:傾向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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