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5日電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三一九槍擊案事發五年多,去年六月重啟調查。臺當局“檢察總長”陳聰明表示,兩周前承辦檢察官向他口頭報告,有發現新問題,跟過去了解的狀況不同,尤其是槍支的部分,目前正在積極調查。至于人力不足的問題,他承諾,目前扁案已經大致告一段落,會調整三一九案的偵辦人力。
去年重啟調查后 曾訪談呂秀蓮
特偵組偵辦三一九槍擊案,已取得陳義雄家屬同意,近日內將化驗陳的骨灰,追查其中有無毒物反應,以確認自殺或他殺。另外,作案兇槍從未扣案,特偵組正透過渠道,積極尋找兇槍,再與扣案彈頭比對。特偵組正全面性檢視,當初偵辦以及真調會調查的事證,目前仍未完全排除“自導自演”可能性。
陳聰明表示,兩周前,承辦檢察官跟他報告三一九案,重啟調查后訪談呂秀蓮、再度請教刑事監定專家李昌鈺、還有陳義雄的家屬。
至于槍枝部分,陳聰明表示,在訪談秘密證人之后,發現跟以前不同的狀況,目前還在仔細調查,他強調必須非常小心謹慎處理。據了解,目前偵辦是從人和槍兩個方向進行。
化驗陳義雄骨灰 確認他殺或自殺
人的方向,首先就是從被列為涉案人的陳義雄著手,因其已經死亡并火化,有必要從化驗骨灰進行。
特偵組指出,化驗骨灰的目的,主要是查驗有無毒物反應。雖然陳義雄遺體已經過焚燒,但有些毒物仍會留存,特偵組將請法醫研究所再行監定當初陳溺斃的搜證照片,從尸斑出現時間及毒物反應追查死亡時點。
若查出陳的骨灰內,有大量毒物反應,即可朝他殺方向偵辦,而非原先專案小組認定的“畏罪自殺”。
據了解,原本陳義雄的家屬不同意化驗骨灰,但經檢察官多次溝通后,日前已同意化驗,特偵組將擇期處理。
至于槍的方向,因為拾獲的彈頭,是否就是現場擊發掉落?迄今一直有爭議,尤其作案槍枝根本都未找到,更增加偵查的爭議,所謂槍支有新的問題,據悉,主要就是要查明真正作案槍支到底在那。
追查真正兇槍 再與扣案彈頭比對
特偵組指出,從當初專案小組查獲的事證,即臺南金華街拜票現場的監視錄像帶等相關事證,可證實有一槍射破陳水扁座車前車窗,并彈到呂秀蓮膝蓋。至于陳水扁腹部所中的一槍,其射擊角度及時間點,是否就在拜票現場,還有待進一步檢視。
特偵組表示,針對檢警及三一九真調會當初搜證的結果,特偵組會全面性地予以檢視,日前已傳訊多名安全系統出身的重要對象,追查槍擊原因,并積極尋找兇槍,再與扣案彈頭比對,以厘清案情。
前“調查局長”:一槍兩彈 零點幾秒內打不出
專案小組查到的三一九作案槍支“有異狀”并非首次傳出,三一九真調會成員之一前“調查局長”王光宇表示,當時真調會查出來的結果,“就跟陳肇敏講的一樣。”前“國防部長”陳肇敏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指出,“陳水扁肚子的槍傷,不是在臺南市金華街第一現場所造成。”
長期從事情報工作的王光宇表示,案子最怪異的地方是,“一槍兩彈在零點幾秒內打不出手”。王光宇說,當時真調會另成立“專案”研究作案槍支,找了一堆專家“模擬來、模擬去”,之后,真調會的報告指出,“陳水扁腹部的創傷,非所謂三月十九日當天下午一時四十五分在臺南金華路現場,以扣案的鉛彈頭所打傷。”調查報告說,“扣案的兩顆子彈有一顆內徑為九點一○公厘,根本無法裝填進唐守義集團制造、內徑九點○公厘的槍管內并擊發”,因此認為“專案小組認定三一九槍擊事件是一槍兩彈,及兇槍是唐守義集團制作的說法,應重新檢討。”
另被指為槍支制造者的唐守義棄保潛逃時,曾隔海爆料,承認自制槍彈,但:“阿扁身上的傷痕絕對不是我做的槍彈所能造成。”
三一九破案證據之一扣案槍支長期被質疑,昨日陳聰明的談話,算是是官方首次正式證實作案槍支有異狀。
專案小組:槍彈監驗嚴謹 很難推翻
當年偵辦本案的警大校長侯友宜、“刑事局”法醫室主任程曉桂和多名專案小組成員,十四日都表示,迄今未接獲特偵組任何約詢調查,也未獲指示協助監定,不知槍支有什么新問題。
程曉桂表示,涉案槍枝迄今沒被查獲,如果能夠有新證據那最好。最好是找到兇槍,那就馬上送來“刑事局”監驗。
其它專案小組也指出,當時的槍彈監驗,是由“刑事局”負責,再由旅美國際刑事監定專家李昌鈺博士審驗后認定,整個科學監驗過程相當嚴謹,要反駁和推翻幾乎不可能。
據了解,三一九槍擊案,究竟是一槍兩彈?還是兩槍兩彈?李昌鈺博士監定報告中,指兩彈間隔不到一秒。但李昌鈺對這兩顆彈頭是否從一把槍射擊,或兩把具有相同特征槍管的槍所射擊,并未明指,強調因為彈頭材質不同、槍支尚未找到等情況,使得這些爭點無法達到科學上可以信賴的結論。
專案小組的結案報告中則指出,兩顆銅鉛彈頭的底部,表面均有平行、長條狀紋線,具有一致性及相似性,制造槍彈的唐守義的每一枝槍管,都有其個別性與獨立,因此“刑事局”和李昌鈺博士委任監定團咸認系由“同一枝槍管射擊此兩發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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