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30日電 陳水扁貪污案一審重判后,臺北地院向檢方告發扁子陳致中、扁女陳幸妤、扁婿趙建銘共13人涉貪、作偽證,特偵組與臺北地檢署完成分工,“扁家人全由特偵組處理”,特偵組正發函向臺灣高等法院調閱卷證,再啟偵查。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臺北地院今年9月11日審結扁案,審判長蔡守訓職權告發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種村碧君、扁辦秘書陳心怡、陳慧雯、前華紙董事長羅勝順、羅施麗云夫婦、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前“國科會主委”魏哲和、臺泥董事長辜成允等人涉及貪污、湮滅證據、偽證及詐欺罪,另告發陳水扁、吳淑珍夫婦洗錢罪。
蔡守訓的職權告發函,一式兩份,正本交給最高檢特偵組,副本則由臺北地檢署簽收,特偵組于本月15日收到告發公函,隨即分“特他”案偵辦,但告發單位同時有兩個,引發偵查權特偵組、臺北地檢署誰屬的爭議。
特偵組月初搬家,臺北地檢署檢察長林玲玉上周才赴“最高檢察署”,與“檢察總長”陳聰明協調被告應如何分工,初步規劃陳幸妤、陳致中、趙建銘、種村碧君、辜成允由特偵組偵處,陳心怡、陳慧雯、羅勝順、羅施麗云、李界木、魏哲和等則由臺北地檢署偵處。
稍早,臺北地院審判長陳興邦9月1日審結扁家偽證案后,也向臺北地檢署告發陳致中、陳幸妤涉嫌貪污罪,還一并告發陳水扁涉嫌教唆偽證罪,檢方磋商后,也決定由特偵組負責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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