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圖:陳水扁夫婦一審被判無期 中新社發 李俊鋒 攝
中新社臺北十一月二十七日電 (記者 李佳佳 黃少華)臺灣“高等法院”二十七日繼續開庭審理扁案。陳水扁出庭時聲稱,自己對龍潭案,及陳敏熏、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給款吳淑珍等事,完全不知情,對扁家賬房陳鎮慧怎么處理公務費亦完全不知。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陳水扁在公務費、龍潭購地、洗錢等扁案中被控貪污、洗錢,一審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他提出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天就全案各項事證證據能力開準備庭。
庭訊開始后,陳水扁委任的三名律師先講了近兩小時。輪到陳水扁發表意見時,他先以冷氣太冷為由,請求審判長將法庭冷氣轉小,以響應馬英九節能減碳政策,引起一陣笑聲。
對陳鎮慧怎么處理公務費,陳水扁聲稱,他不了解陳鎮慧職務與工作內容,任職八年期間也沒見過她,知道陳鎮慧私下常幫吳淑珍做事還是在扁案發生后,通過看筆錄獲知的。
提到公務費案,陳水扁再次緊咬馬英九任臺北市長時的特別費案不放。
庭訊后,合議庭諭知十二月四日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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