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1日電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為因應“行政區劃法”修正后的縣市“升格”,臺當局“行政院會”31日上午通過“財政劃分收支法”和“公債法修正案”,“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這次修法是采“錢權同時下放”原則,使財源與事權同時移撥地方,保障地方財源只增不減,以公式入法取代比例方式分配稅款,納入誘因機制,促使地方強化財政努力及落實財政紀律。
“財劃法”方面,修法后將擴大統籌分配稅款規模,包括提撥所得稅總收入6% 、營業稅總收入減除1. 5%稽征經費,以及依法提撥統一發票給獎獎金后的全部收入,和煙酒稅扣除1%稽征經費及直接分配地方款項后的其余收入,均列為“中央統籌分配稅款”。
在“直轄市”、縣市稅收基礎方面,遺贈稅由目前“直轄市”分得50%、市及鄉鎮市分得80%,修正為“直轄市”、市及鄉鎮、市均分得60%。土地增值稅目前在縣市征收的20%,原應繳由統籌分配縣市部分,修正為全歸地方。
這次修法強化補助款額度保障,一般性補助款修法后的各年度總額,不得低于本法修正施行前一年度所得稅總收入10%和貨物稅總收入10%的合計數。
“公債法”修正調整地方權限的計算基礎,“中央”債限維持不變,超過一年公共債務未償余額預算數,仍按GNP40%管制,至于“直轄市”及縣市超過一年公共債務未償余額預算數,占當年度歲出總額比率,分別不得超過250%及70%,鄉鎮市仍維持25%。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