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5日電 臺當局“監察院”調查“檢察總長”陳聰明失職案,預計本周召開審查會。據悉,針對其與黃芳彥關系,“監察院”將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提出彈劾案。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監委”曾考慮對陳聰明提出糾舉,讓上級機關做出調職處分,最后考量“檢察總長”為特任政務官,決定以彈劾處理;若彈劾案成立,“法務部長”王清峰可依法對陳聰明做出停職處分。
“監委”去年三月啟動調查,厘清陳聰明是否縱放陳水扁家族弊案關鍵證人黃芳彥,除了約詢陳聰明和特偵組扁案檢察官之外,也約了臺灣名嘴,了解魚翅宴始末。另外,“監委”找到黃的鄰居,確定陳聰明和黃芳彥多次見面,證實兩人“很熟”,陳還被人證實多次進出黃宅。
依據臺當局“公務員懲戒法”規定,若懲戒案情節重大,就會被停職處理。“公懲會”也可以通知“法務部”,先停止陳聰明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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