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6日電 綜合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當局“監委”提案彈劾“檢察總長”陳聰明,審查會以六票贊成、六票反對否決彈劾。不過提案“監委”李復甸、錢林慧君強調再接再厲,依法將在十日內再提彈劾,交由另外九名以上“監委”投票決定。據了解,持反對意見的“監委”認為,彈劾案文表達“不夠緊湊”,無法讓外界明確了解陳聰明違法失職之處。
據了解,彈劾案文中,除了強調特偵組對扁案被告黃芳彥警覺心不夠,“監委”也以黃宅春酒、新同樂魚翅宴,批評陳聰明身為“檢察總長”未能掌握分際,違背檢察官守則交友應謹慎之規定。另外,有沒有吃魚翅宴,陳聰明說法反復,又到建商蔡竹雄辦公室道歉等言行,不符合公務員誠實清廉之要求。
審查會上有多位“監委”指出,彈劾案文表達“不夠緊湊”,相關事證略嫌松散,二○○七年的黃宅春酒中,前“法務部長”施茂林、陳聰明是否同時出席,在案文中無法一目了然。也有“監委”認為,陳聰明的確有失職,但不至于違法,彈劾理由略嫌“虛無飄渺”。
彈劾案首戰失利,李復甸強調,一定會再提彈劾案,他認為彈劾證據充分、內容扎實,只是案文文字太隱晦,未來會稍作調整,將陳聰明違法失職、不誠實的具體事實凸顯出來。錢林慧君也強調,證據一定夠,不過彈劾一位地位崇高的“檢察總長”,案由陳述必須更加緊實。
對此,陳聰明態度顯得極為保留與低調,他僅平平淡淡表示事前完全不知“監察院”要審查他的彈劾案,他昨天休假是早已排定的。對于“監察院”以六票對六票的比數,未通過彈劾案,他不愿多說什么,僅低調表示:“尊重‘監察院‘決定”。
另一方面,彈劾陳聰明一案沒有成立的消息一傳出,抗議電話立刻涌進“監察院”,批評“監委”事證這么明確,還不通過彈劾。有“監委”私下透露,原本估計彈劾案有可能過關,不過案文實在寫得不好,如此重大的事情馬虎不得,“可見‘監委’都有認真評估彈劾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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