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4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陳水扁家族偽證案,臺灣高等法院三日判處扁家子女陳幸妤、趙建銘、陳致中三人徒刑三月,由于偽證罪不能易科罰金,但三人若不上訴可申請易服社會勞動。臺北地檢署說,目前易服社會勞動項目,是以環境清潔美化為主,基于社會觀感及贖罪的回饋心,當事人不可能挑選勞動項目。
因此,扁家成員若在案件確定后,向檢方聲請服勞動,應該還是要去做打掃、撿垃圾等美化環境的勞動工作。
檢方表示,由于陳幸妤三人的戶籍都設于高雄,日后三人若易服社會勞動,可能是高雄地檢署負責執行。
易服社會勞動制度是去年九月起實施,該制度是指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的輕刑犯,以無償的社會勞動服務代替入監服刑,可避免因短期入監所衍生的家庭、社會問題,亦可節省監獄執行的矯正費用。
外界認為,陳幸妤、陳致中等三人分別具有醫療、法律專業,有可能分派從事醫療、法律咨詢的勞動項目,檢方認為,基于社會觀感、公平性,并考慮到勞動人的贖罪回饋心,不可能替勞動人“量身訂做”勞動項目,如果分派扁家成員類似勞動工作,恐怕會遭人非議。
陳水扁涉及貪污案被羈押,羈押期限將至二月二十三日屆滿,由于扁的羈押日期正值農歷春節期間,臺灣高等法院最快在本周五召開延押庭,決定扁是否要在看守所過年。據了解,檢方認為,扁犯罪嫌疑重大,仍有重罪及逃亡的羈押理由,有羈押必要。
據指出,高院審理扁案,目前已進入交互詰問階段,檢方評估,如果審理進度順利,扁案有可能在今年三月間辯論終結。
此外,高等法院宣判扁家偽證案,陳致中的家人都還有刑責,陳致中表示判決過重、也違反比例原則。他說,當初有向二審合議庭請求免刑或緩刑,結果高等法院又如此判決,將再和律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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