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6日電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報道,前國民黨“立委”李慶安“雙重國籍”案,臺北地方法院4日下午4時宣判,李慶安被依4個詐欺罪合并執(zhí)行2年徒刑,李慶安透過委任律師莊秀銘表示將上訴到底。
6日下午,李慶安在律師陪同下召開記者會,雖落淚向社會針對有關“雙重國籍”道歉,但對于被判詐欺,并被要求追討薪水則表示不以為然,李慶安強調(diào)自己并無詐欺行為,也沒有詐騙錢財。
李慶安下午在律師陪同下召開記者會,針對“雙重國籍”一事再度公開道歉,但對于詐欺罪名則不表認同,李慶安說:“詐欺罪成立的要件,一定要有不法所得,否則和詐欺罪成立不符,但我過去職務是有效的、有法律依據(jù)的,我依照職務所領的薪水,怎么會是不法所得?”
李慶安強調(diào),公務人員如果具有“雙重國籍”,得以免職,但發(fā)出的薪資不予追回,而解除職務也是向后生效,“否則,我擔任公職期間所主持的會議、通過的法案,又要怎么辦?”
李慶安記者會上也流淚多次強調(diào),“我絕對不是詐欺犯,薪水也不是不法所得,希望司法還我清白。”
2008年3月間,李慶安具“雙重國籍”身份被媒體揭露,引發(fā)各界震撼。全案于去年9月間起訴,檢察官認為,李慶安擔任市議員、“立委”期間刻意隱匿具美國公民身份,向臺當局詐領1.277億元薪資,李觸犯詐欺、偽造文書罪。北市議會、“立法院”則表示,等此案定讞后,會依法打官司追討李慶安的薪資。
李慶安上次出庭時向法官說,對“雙重國籍”,她向社會道歉認錯;其委任律師莊秀銘則表示,李慶安民代任內(nèi)領的薪水是“心安,但有點不理得”,她民代任內(nèi)的努力,大家都看得到,但“李慶安欺騙了她的選民”,當時李慶安聽到這段話還當庭落淚。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