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6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臺灣高等法院審理機要費案,今天上午傳喚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聲請的證人,前“總統府”出納林鈺女出庭作證。林鈺女證稱,機要費由陳鎮慧蓋上馬永成的章,以支領費用。
高院今天提訊陳水扁,傳訊馬永成、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出庭,并傳喚馬永成、林德訓聲請的最后2名證人林鈺女、前機要費經辦員楊瑞賢作證。
律師詰問證人,林鈺女證稱,機要費在當時由機要專員陳鎮慧代領,并在領據收據上蓋馬永成的印章,以支領機要費。
法官彭幸鳴訊問林鈺女,為何以機要費犒賞“總統府”員工的費用要收回,林鈺女則稱不知情。
由于馬永成律師團在詰問證人時,提示大量卷證,以厘清當時機要費支領相關細節,因此花費近3小時詰問林鈺女,遭合議庭要求節省時間。
馬永成則因頻頻與一旁的陳水扁交頭接耳,遭審判長當庭制止。
合議庭將于下午繼續開庭,傳喚證人楊瑞賢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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