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9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陳水扁9日出庭言詞辯論聲稱,特偵組起訴扁家4大案,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他并再次拉馬英九臺北市長任內特別費案為自己辯護,指自己無涉貪污。
臺灣高等法院今天進行扁案宣判前的最后1次言詞辯論,合議庭讓陳水扁暢所欲言。
陳水扁從頭到尾堅持站著陳述,并花了近1小時重提馬英九特別費案的大水庫理論,質疑扁案為什么不能相同處理。
至于龍潭購地與企業行賄扁家等案,陳水扁再次強調,科學園區政策并非領導人職權,而是“行政院長”。他不滿原審將領導人職權無限上綱,也說明自己對民營金融企業沒有人事任命權。
陳水扁并再扯上捷運文湖線涉弊、一品苑位于博愛特區卻能加蓋,疑圖利廠商;他說,相信這都不是馬英九的授權與責任,機要費也是如此。陳水扁說,機要費由辦公室主任負責審核,要他負刑事責任說不過去。
由于陳水扁向合議庭表示,最少需4小時陳述,上午他僅講了1小時;下午合議庭將繼續開庭,讓扁繼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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