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臺北十月十四日電 (記者 黃少華 李佳佳)十四日上午十時,兩岸兩會分別在北京、臺北發出新聞稿,宣布兩會領導人第四次會談初步商定十二月中下旬在臺中市舉行。
臺灣海基會的新聞稿說:“;鶗倍麻L兼秘書長高孔廉與大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于十月十三日在杭州,針對第四次江陳會談的各項事宜,進行了程序性的商談,正式啟動會談的相關準備工作!
“雙方初步商定今年十二月中、下旬,在臺中舉行兩會第四次江陳會談。在本次杭州商談中,雙方也同意,立即由兩會進行聯系安排,針對已有共識之第四次江陳會談的四項議題,展開兩岸主管部門人員間的溝通與討論,期能早日形成共識,完成協議文本草案。”
同日,“陸委會”主辦的大陸工作研習營在臺北舉行,發言人劉德勛出席時對媒體說,兩岸雙方還同意針對“江陳會”即將簽署的兩岸漁業勞務合作等四項議題內容,透過兩會聯系安排,讓四項議題牽涉的相關主管部門,在十月中旬展開專業上的溝通。
他說,兩岸會盡快在剩下的時間透過協商,將四項議題談到最后階段,讓“江陳會談”能夠如期舉行。
至于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他說,該議題將在第四次“江陳會”中討論,但不會納入正式協商議題。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在研習營上說,第四次“江陳會”將在十二月“中下旬之際”于臺中市舉行。四項議題專業技術性很強,對臺灣經濟很重要。
她說,多個單位的歷次民調顯示,超過七成的臺灣民眾支持兩岸制度化協商,對兩岸關系有信心的也在六成左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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