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1日電 臺“國安局”爆發干員疑似侵吞網民費弊案,根據島內某周刊曝料稱,“國安局”負責島內治安的第三處,2005年下半年傳出干員擅自使用“網民費”購買禮品,做為自己公關之用,連帶牽出這筆行之有年的集體貪污犯行,“國安局長”薛石民察覺本案牽連太廣后,還以私了方式解決。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但“國安局”發布新聞稿澄清稱,絕無所謂貪瀆情事,并強調2000年時已征詢學者專家、“立委”意見,律定安全情報搜集范圍,絕不對政治人物、政黨活動及媒體進行情搜工作。
據這份周刊稱,2005年下半年,“國安局”中部聯絡組副組長吳及齡,檢舉該組組長蔡清安,利用網民費購買禮品贈送自己的朋友,涉及貪污。據稱“薛石民下令三處官員數度前往查帳,并有意將蔡清安移送法辦”。但清查結果卻顯示,整個三處的高層官員,幾乎都有相同的問題,如果徹查,整個三處可能因此“崩解”。由于擅用網民費事態嚴重,薛石民改變主意,以內部處理的方式,將北、中、南、東各聯絡組多年累積未用完的網民費,一次全部繳回,2006年以前的貪污情節,一概不予追究,涉案的蔡清安也報準退休,提出檢舉的吳及齡調升東聯組組長,把三處“集體貪污”的丑聞硬生生壓下去。
報道稱,“國安局”三處每年掌管上億元專供島內情報使用的“彈性薪資”,這筆錢俗稱“網民費”,過去30年,北、中、南、東各聯絡組,由于浮報、虛設或網民死亡等異動,網民費不斷累積,剩余較多的北、南兩組,各自高達新臺幣400萬元,因為沒有任何稽核機制,長久下來就成了組長個人的“小金庫”,如同不受監管的“小國安秘帳”,甚至成為不肖官員“薪資以外的收入”。
至于為“國安局”情搜的網民有哪些人,報道稱在清查弊案的過程中,赫然發現網民最多來自記者和“議會”、“國會”助理。但近來由于網民需要以真實身份向局內報備,使得許多網民不愿曝光,因此日前薛石民指示針對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訪問大陸,以及主席馬英九搜集的實時情報,績效都不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