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9日電 臺北地院審理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18日下午收到以馬英九名義聲請法官回避的書狀。經過查證,證實這分書狀是冒名撰寫,合議庭將交由檢方偵辦。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這分書狀是以掛號信方式寄出,信封上蓋有臺灣南部一間夜間郵局的郵戳,收件者為審理馬英九特別費案的“書股”法官。臺北地院收信后,依作業程序先經由收發室編號,再轉交給承審馬英九案的受命法官。
書狀共有五頁,除了聲請法官回避,還檢附有關“特別費性質”的剪報資料。書狀的文字潦草凌亂,乍看很像老人寫的,最后署名“馬英九”,有簽名及蓋章。
過去兩次開庭馬英九當庭簽的筆跡“很工整”,合議庭法官一看到這份簽名筆跡“花得亂七八糟”,遂懷疑是偽造的,立刻要書記官與馬英九的辯護律師聯絡。律師大為詫異,表示“我們不可能這樣做”,并向馬英九求證,馬也頗感吃驚,否認曾有此舉。
聲請狀質疑,侯寬仁違法起訴馬英九,法院應不受理,但審判長、受命法官與陪席法官繼續開庭,有不當之處,承審法官應回避本案。
法界人士認為,“偽造具名狀質疑法官立場,似有陷馬英九于不義的味道。”馬營核心幕僚私下表示,有人冒馬英九之名要求法官回避,馬營實在不愿、也不能揣測動機;馬英九非常尊重司法,不可能指控法官、干預法官辦案,這種做法“明顯對自己不利”。
目前檢警已查出聲請書狀是由高雄縣的岡山大仁郵局所寄出,當天即緊急查扣該郵局的監視錄像帶,并一一過濾到郵局寄信的人士,希望找出是誰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