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8日電 臺北“地檢署”偵前“行政院長”謝長廷公文外泄案,7日傳喚刊登相關公文的《壹周刊》社長裴偉作證,厘清周刊中的公文從何而來。據了解,裴偉對于公文來源向檢方證稱不便說明,但提供一份公文的掃描電子文件,檢方除比對原始公文格式,也試圖從相關人員的通聯記錄中著手。
據臺灣《中華日報》報道,北檢分“他”案后,繼上周傳喚撰寫相關報道的林姓記者、謝姓顧問后,7日下午再度傳喚《壹周刊》的社長裴偉到庭查公文外泄管道。據了解,裴偉說,他沒有看過公文,但謝姓顧問在出刊前曾向他報告此事,至于公文取得方式他則未說明。
據了解,日前謝姓顧問證稱,取得的原始公文已經銷毀,但已掃描成電子文件,檢方7日已取得該電子文件。此外,檢方已向“調查局”調閱該份公文正本,將與《壹周刊》上刊登的公文電子文件比對,針對格式、字形及內容等是否相符進行厘清。
檢方將視比對結果,再決定是否傳喚經手的“調查局”人員、甚至當初發公文的檢察官羅建勛到案說明。
根據“法務部”的調查結果,寄給“調查局”的副本公文共七人經手,但初步并沒有查出公文泄露的管道。此外,檢方也不排除朝相關人的通聯下手,追查該公文發出后、到周刊截稿前期間內,相關當事人的電話聯系往來,以查出線索。
《壹周刊》日前刊登報道指出,檢察官羅建勛發出一份公文,副本給“調查局”局本部,正本則給臺南市調處,公文中已認定謝長廷在高雄市長任內涉嫌收受政治獻金,由于曝光時間點正值民進黨內地區領導人初選前一周,被認為是選舉操作,北檢受命調查是誰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