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4日電 臺灣人本基金會3日公布最新體罰調查報告,發現在“立法”禁止體罰后,仍有52%的中小學生被體罰,甚至推估有145萬學子受罰;且動手打的比率雖降低,但罰站比率卻比以前更高。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人本基金會前年公布中小學生的體罰率達64%,今年再調查時,體罰率已降到52%,如果罰站不視為體罰,則體罰率更降到40%;但“立法”禁止體罰后還有這么多老師冒著違法風險打學生,也令人吃驚。
這項調查顯示,直接用手或棍子打學生、打耳光,或叫學生自己打自己、同學互打的比率,已從前年的51%降到今年的27%;但當年罰站的比率僅10%,如今卻上升到35%。
值得注意的是更傷害學生心靈的“惡性處罰”,人本指出,有7.6%的中小學生在這一學期內曾受言語羞辱,5.1%曾被老師當眾出丑,4.8%曾被孤立,只因老師要其它同學不跟受罰者玩或講話。
至于被體罰的原因,有64%的孩子表示是因“行為違反規定”,如遲到、上課說話、吵鬧、儀容不整、忘記帶東西等;有53%是學業不符要求,如考試成績不好、上課不專心、沒交功課等;還有23%的學生則因“連坐”處分而受罰。
但大部分的中小學生都對體罰逆來順受,調查顯示,有73%的學生乖乖接受體罰,且其中很大一部分同意“老師打我是為我好”,只有10%的學生不接受體罰;但也有24%的學生表示,曾有被冤枉處罰的經驗。
臺北市家長協會理事長包崇敏說,原來不體罰的老師“立法”后并無影響;但原來會體罰的老師,則有一半變成不管教,另一半則想著如何體罰才可以不負法律責任,“更可惡的還有老師改用孤立、羞辱的方式來懲罰學生,這比體罰還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