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2日電 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被控在05年黨主席選舉期間不法募集政治獻金,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最高檢察署特偵組”調查馬英九所有賬戶資料后,近期內將函調“內政部”與馬英九黨主席競選辦公室等單位數據,厘清馬英九在黨主席選舉的資金來源。
據“中央社”報道,民進黨籍臺北市“議員”徐佳青06年11月16日向臺北“地檢署”遞狀指控馬英九在05年競選國民黨主席時花費超過新臺幣2000萬元在電子媒體與7家報紙刊登廣告和寄發文宣,但財產卻比前一年增加440萬元。
告發狀指出,馬英九競選國民黨主席并非參選公職人員,若以個人或任何機構收受捐款,違反“政治獻金法”第五條規定,依同法第二十四條可處同額罰緩,并沒入所受政治獻金;若未設專戶收受政治獻金,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告發狀表示,馬英九對外指競選國民黨主席是自掏腰包,但財產不減反增,懷疑他利用前臺北市政府參事兼觀光委員會執行長康炳政為白手套對外募款,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
臺北“地檢署”受理案件后,去年12月1日簽分“他”字案調查,“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成立后,“北檢”依相關規定將全案移送“特偵組”,由檢察官侯寬仁偵辦,目前仍為“查”字案。
檢方人士指出,檢方清查馬英九“行政院”郵局、臺北富邦市府分行、城中分行、兆豐銀行、國泰世華東門分行、“中央信托局”、永豐銀行城內分行、臺灣銀行龍山分行等現有賬戶,發現這些戶頭在05年3月至7月間并無巨額資金流出的紀錄。
檢方另查出,馬英九在競選黨主席期間并無另外開設賬戶或選舉專戶情事。
由于“內政部”與“監察院”已于去年展開調查工作,檢方預計在近期內向兩單位及前馬英九黨主席競選辦公室調閱相關資料,厘清黨主席選舉的資金來源,不排除傳喚相關人士到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