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5日電 臺灣“立法院”在休會前趕業績,從十四日上午到十五日凌晨三時挑燈夜戰,三讀通過或修正四十八項法案。
據“中央社”報道,院會這次馬拉松式通過的重要法案有:修正“冤獄賠償法”,增列軍事審判、少年事件處理等冤獄案納入適用,另提高死刑冤獄賠償標準,擴大保障范圍。
修正“保險法”,放寬保險業境外投資上限由百分之三十五到百分之四十五。
修正“著作權法”,新增意圖透過網絡,公開提供著作給大眾傳輸或重制,只要涉及侵權與受有利益,業者最重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修正“動物保護法”,飼主任所飼養的動物遭受不必要騷擾、虐待或傷害、棄養動物及任何人無故騷擾、虐待、傷害,導致動物重傷或死亡,將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修正“民用航空法”,未來民眾可合法持有島內私人飛機,并賦予航空站民營或縣市政府經營法源,放寬外國人投資民航、地勤等事業比例等
修正“警察人員管理條例”,將警察人員經三等、四等考試合格者,最高年功俸調高兩級,從現行四百五十元新臺幣調高為五百元,惠及五萬多名警察、海巡及消防人員。
十五上午十時后,臺“立法院”院會緊接著排定處理總預算案及“中選會組織法”草案等案,能否通過備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