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0日電 臺北“地方法院”今天(10日)審理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檢辯詰問包括劉靜蓉等3位市府秘書處出納。而受到機要費審理延宕,合議庭基于工作分配,有意將特別費案言詞辯論提前到24日,地院合議庭今天聽取檢辯雙方意見后即可確認。
據“中央社”報道,機要費案、馬英九特別費案都是由臺北“地院”刑十六庭,包括審判長蔡守訓與徐千惠、吳定亞兩位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原本合議庭兩案在本月分排定兩案審理時程,都是每周開庭一次。
不過機要費部分,合議庭原訂20日進行“總統府”出納陳鎮慧結案前最后言詞辯論庭,并在辯論終結后擇期宣判。 但受到陳水扁向“地院”聲請返還扣案證物,以及律師團主張尊重“大法官627號解釋”應停止審理等影響,加以包括6月29日傳喚的兩位證人“外交部長”黃志芳、種村碧君,以及上周四傳喚的證人龔金源、曾天賜先后具狀請假,合議庭因而取消本月13日、20日的兩個辯論庭庭期,全案的審理進度因而拖延。
據了解,鑒于機要費審理延宕影響,合議庭考量工作分配,有意利用這段時間加速審理特別費案進度,從原訂月底31日進行結案前最后言詞辯論,提前一周到24日。檢辯雙方都接獲通知,合議庭今天聽取檢辯意見后,即可進一步確定后續審理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