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5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臺灣海基會副董事長張俊宏涉嫌在擔任全民電通公司董事長任內,掏空公司資產,臺北法院今天依涉“背信”、“商業會計法”及“證券交易法”等罪,減刑后判決張俊宏應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張俊宏前女友林慧珍有期徒刑十一年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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