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31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當局“法務部”日前向“立院”“朝野”提出賄選行為列舉清單,擴大排除賄選行為。
被排除的包括選舉造勢場合提供炒米粉、貢丸湯、便當和簡易飲料;還包括參與民俗節(jié)慶、廟會及婚喪喜慶贈送禮金等顯與社會禮儀相符者,制作臨時性競選衣帽給助選員等。
但“在野黨”對此不滿,要求臺“法務部”再開會檢討后提出。臺灣“法務部長”施茂林30日在“立法院”答詢說,“最高檢”會考慮習俗、禮教及禮儀等重新檢討及整理,本周提出新的賄選行為列舉清單。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