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1日電 據透露,臺當局“國安局長”許惠佑基于任務與保密需要使用化名,許惠佑給自己取的化名叫“許廷揚”;“國安局”若干機密文件或簽呈中已看不到“許惠佑”,只看得到“許廷揚”。此化名政策全面實施,日后所有“國安局”公文均改以化名簽呈,未來如果再爆發類似“國安”密帳等弊案,外界只能看到官員的化名,難以追查。
據香港中通社報道,情治圈人士透露,過去十年“國安局”一級主官規定使用本名,不能使用化名,無論是簽呈或文件也須用本名,許惠佑決定一改此一慣例,要求“國安局”官員今后對內與對外均須使用化名,許惠佑并自取“許廷揚”帶頭示范。
據悉,由于全面使用化名,“國安局”有些官員面對外界質疑時,只好說“我以前的名字是假的,現在用的才是本名”;然實際情況是,以前的名字才是真的,現在的名字才是化名。
情治官員表示,除非能拿到化名的原始檔案,例如知道許廷揚就是許惠佑,否則,即便是公文外泄情治人員的真實身分也不會曝光。此外,只要情治單位以“國家機密”之由堅不交出或公布化名檔案,像情治弊端,民意代表或輿論亦極難追查。
相關官員舉例,外界熟悉的前“國安局”駐美官員程念慈或楊六生都是本名,但以后就不再有楊六生這個名字,無論是公文或稱呼均改為化名。
據稱,“國安局”對內開始使用化名,系近期措施,例如,各處處長以前均用真名,現則開始用化名,久而久之,新調單位的成員只知直屬長官的化名,永遠不會知道直屬長官真名。
此外,包括“軍情局”的情干班、“國安局”的安研班等,爾后新血在受訓階段即開始使用化名,彼此雖是同期同學,直到退休“可能一輩子也不知道對方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