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3日電 據臺灣《經濟日報》報道,臺灣貧窮線放寬生變。因擔心造成財政龐大負擔,臺“行政院”日前審查完成“社會救助法”修正案,最低生活費計算標準仍維持現行最近一年平均每人消費支出60%,未采納臺“內政部”研議的放寬到62%的提議。
據了解,臺“行政院”考慮放寬最低生活費用計算標準后,將連帶牽動島內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等,以及最低生活費用計算標準連動的各項津貼發放標準一并放寬,恐造成“政府”財政龐大負擔。
目前島內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的有135576人,一年經費約80億至90億元(新臺幣,下同);領取身心障礙生活補助的有307931人,一年經費約14億元。
臺當局官員宣稱,臺“主計處”的數據顯示,最近一年島內平均每人消費支出60%以下的人口約占臺灣總人口的15%,但經家庭總收入、人口的計算門坎過濾后,只剩下0.95%的人口符合低收入,也就是本來每百人中有15人是低收入,過濾后卻只剩一人是低收入,印證低收入不是沒納入,而是過濾門坎太嚴。
島內經濟不景氣,近年來臺灣社會上偶有不符低收入戶標準,卻面臨生活困境、甚至攜家帶眷自殺尋短的不幸事件發生。島內社會各界呼吁臺當局正視新貧現象,并放寬貧窮線,讓更多貧窮邊緣人能夠得到幫助。
據悉,目前臺灣低收入戶約8.7萬戶,人口約21萬余人,占臺灣總人口的0.95%。若放寬貧窮線后,估計將增加45000人,每年將增加經費約1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