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高雄市長選舉官司在當地二審定讞。代表中國國民黨的候選人黃俊英在選舉無效和當選無效兩項訴訟中均遭判敗訴。民進黨的陳菊(前中)在去年12月9日勝出擔任市長后,今次獲承辦法官支持繼續擔任市長。今年6月15日,該官司一審曾判,選舉有效,但陳菊當選無效。圖為陳菊在獲知贏得官司后,于高雄市政府前對支持者允諾未來3年會以推動市民利益的建設為優先。 中新社發 黃少華 攝
中新網11月23日電 據臺灣媒體報道,高雄市長選舉“走路工案”,高雄“地方法院”今天(23日)宣判,被控發放“走路工”違反“選罷法”的被告古鋅酩及蔡能祥都無罪。
此前的報道稱,“走路工案”宣判前,國民黨議員要求陳菊應該為“走路工事件”抹黑,向黃俊英道歉,但民進黨議員則力挺陳菊。陳菊之前曾經說過:“如果走路工事件宣判證實沒有這回事,會向黃俊英道歉”。不過,陳菊22日再度解釋:“走路工案確有其事”。據此分析,陳菊應該不會為“走路工事件”向黃俊英致歉。
鬧得沸沸揚揚的“走路工事件”,陳菊一方堅持是揭穿賄選,黃俊英一方不滿遭到栽贓,但檢察官偵結“走路工案”只起訴兩人:“黑松”蔡能祥,“古意”古鋅酩。因為檢察官認定:“走路工案”是支持者主動發起為黃俊英造勢,既跟黃俊英競選總部無關,也認定不是陳菊總部自導自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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