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4日電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為因應“文資法”修訂,并在8日前拆除“大中至正”牌匾,緊急制訂市定古跡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明列“中央處分市定古跡需經市府通過”,今天獲臺北市政會議通過。臺北市政府法規會主委葉慶元指出,“中央”若處分“大中至正”,違反地方制度法精神,將聲請大法官“釋憲”。
據“中央社”報道,臺北市文化局將原先的“臺北市市定古跡指定及廢止作業要點”,增修條文,并提升位階為“臺北市市定古跡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辦法中第三條,“古跡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國定古跡’或廢止古跡指定者,不影響市定古跡之指定或廢止。市定古跡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國定古跡’者,‘中央主管機關’對市定古跡之管理、維護、修護及再利用,應經本府同意”。辦法中并明定“2007年12月4日實行”。
葉慶元說,“中正紀念堂”的存在當然是一個威權,但用另一個威權來改變,只因為領導人一個人的意志就改變,這是獨裁的表現,呼吁“文建會”和“教育部”停止違法的行動。